澳门新甫京|English

教学管理

您的当前位置: 澳门新甫京 > 教学工作 > 教学管理 > 正文

关于加强课程考核试卷分析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人:日期:2023-03-16 11:16:05浏览数:

各二级单位:

课程考核试卷分析是评估课程命题质量、学生学习效果、教师教学效果的信息来源,是课程考核统计分析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进课程教学,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为提升课程考核试卷分析工作质量,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试卷分析报告必须规范填写。作为课程考核的组成部分,试卷分析报告要根据《澳门新甫京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湘外经院教字201855号)第二十五条的要求填写。

二、所有课程均需进行试卷或终结性成绩分析。分析以教学班为单位进行,对分数进行统计、分析,出现卷面考核成绩优秀率或不及格率超过50%情况的,任课教师应重点分析具体原因,并报学院分管教学院长签字确认。

三、试卷分析要有针对性、改进措施要有可操作性,有利于课程教学质量的改进。试卷分析应包含以下内容:

命题分析:试题结构与特点的简要说明,包含题型、题量、分值、覆盖范围、重点考查内容、是否出现命题错误等。

答题情况:学生掌握知识情况的分析要明确,找出不足之处,如从得分与失分点的分布,整体薄弱环节以及与课堂教学之间的联系等。

教师反思:高度重视对教学与命题中存在问题的审视,并从今后的课堂教学环节、课后作业布置、试题命题难度与范围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

四、各二级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进一步细化试卷分析的内容与要求。

上一条:澳门新甫京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下一条:关于印发《澳门新甫京教师进修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