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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及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日期:2023-04-11 11:03:54浏览数:


各二级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澳门新甫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湘外经院教字〔2022〕2号)文件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的立项申报及已立项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团队成员原则上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成员基本稳定,专业、能力结构较为合理。项目一般面向二、三年级学生申报。项目执行年限为1-2年。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同一时期只能负责一项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每名学生可参与不同时期申报的项目,但参与总数不得超过两个。申请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鼓励跨学科、跨年级合作研究,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学科、跨年级合作项目。跨学院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申报。申报创业实践类项目的学生必须是有参与过创新或创业训练项目,其项目已结题,且其前期创新或创业训练的研究成果能作为创业实践项目的申报依据。

2.项目组应由学生选定或学院配备指导教师 1—2 名,学院应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学风正派、治学严谨的教学科研人员担任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良好的科研经验,鼓励项目特别是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指导教师。申报国家级项目的指导教师需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指导教师在全程起辅导作用,负责指导以学生为主的训练项目实施。同一个指导教师指导的新申报项目不能超过 1 个,包括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个。项目实施过程中,指导教师应切实认真指导,严禁指导教师只挂名,不指导情形。

3.申报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可行,经费预算合理。申报者要对研究方案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保证在校期间完成。

4.大创计划项目选题应有效促进学校与企业、理论教学与实训实习、创新教育与基本知识以及技能教育的有机结合,面向国家发展新战略及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

(二)项目类型与类别

大创计划项目实行项目制管理,在类型上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在类别上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

1.项目类型

创新训练项目。该项目旨在探索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改革,倡导以项目为载体、以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注重研究过程,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学生得到创新性科学研究的锻炼。参与创新训练项目的本科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的准备和项目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每个项目参与学生不少于3人且不超过 5 人。

创业训练项目。该项目旨在探索以实际或模拟的商业活动为载体,培养学生的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项目以本科学生团队的形式展开,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任务),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每个项目参与学生不少于3人且不超过 5 人。

创业实践项目。该项目以学生团队形式,在学校和企业导师的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2.项目类别

分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旨在鼓励引导大学生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以及我省“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 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本着“有限领域、有限规模、有限目标”的原则,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2023 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指南参照《2022 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指南》(详见附件 1)。

(三)申报数量

1.一般项目。各二级学院申报指标见附件2,各学院推荐申报项目在汇总表中按评审的评分结果降序排列。

2.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各二级学院限报1项,类型由学院自定。

特别注意:申报创业实践项目的学生必须是有参与过创新或创业训练项目,其项目已结题,且其前期创新或创业训练的研究成果能作为创业实践项目的申报依据。创业实践类项目执行年限须为2年。

(四)申报程序

1.学院评审与推荐:各二级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审方案的制定、评审与推荐申报。

2.学校审核确认评审结果。学校组织专家对评审推荐结果进行审核确认。

3.公示与结果公布。学校将评审结果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将发文公布结果。

(五)经费资助

1.一般项目:国家级创新训练及创业训练项目每项资助20000元,国家级创业实践项目每项资助100000元;省级创新训练及创业训练项目每项资助10000元,省级创业实践项目每项资助50000元;校级理工类项目资助3000元,文科类项目资助2000元。

2.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原则上不低于一般项目同类型资助经费的2倍。

所有经费开支按学校财务有关规定执行。

(六)网络申报

具体待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公布后,另行通知。

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工作

(一)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范围

1.2021年立项的大创计划项目应完成结题验收,否则按项目终止处理。

2.2022年立项的大创计划项目应完成中期检查(两年期)或结题验收(一年期),否则通报批评并暂停经费资助。

3.项目负责人已到毕业学期的,其项目本次必须进行结题验收,否则按项目终止处理。

4.2022年立项的大创计划项目(两年期)需提前结题的,已完成研究目标,经指导教师同意、学院审核后可提前验收结题。

(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组织

各级大创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由学院组织。中期检查形式由学院自行确定;国家级项目结题验收须进行集中答辩。各学院组织的每个答辩验收小组成员要求按照湘外经院教字〔2022〕2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要求

1.中期检查项目

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申请书》(附件8)、《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教师工作记录表》(附件9)、《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10)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14),每个项目须附成果佐证材料(无成果的,中期检查直接不合格);不提交中期检查书的,中期检查直接不合格;如发现项目申报或实施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工作无明显进展的现象,应提出及时终止项目运行的建议。

2.结题验收项目

1)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1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教师工作记录表》(附件9)、《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13)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14),并提交《项目研究总结报告》和相关研究成果佐证材料。大创计划项目2023年应该结题的,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分别应至少含4项和2项与研究课题相关的应用成果;国家级和省级创业实践项目分别应至少含5项和3项与研究课题相关的应用成果;校级所有类型项目应至少含1项与研究课题相关的应用成果。大创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第一成果人应是项目团队成员,第一成果人是项目指导教师的不可认定为项目研究成果。

2)结题验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终止,其中,省级项目成果3项及以上、国家级项目成果5项及以上可为优秀,但学院优秀项目比例不得超过参加验收项目总数的10%。符合湘外经院教字〔2022〕2号第四章第十二条第3、第4款的,可终止该项目。

3)项目组成员每人需提交一份《个人结题总结》(附件12),项目组成员个人总结报告附到《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11)之后,一起装订。

4)项目总结性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8000字,格式参照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

3.学院需统计结题项目成果,包括论文、专利、科技作品、省级或国家级竞赛奖励等,汇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14)。附件14含多个分表,注意填写完整。

三、工作与材料报送要求

1.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学院实施方案,组织大创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和已立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工作,不可只转发学校通知。

2.各二级学院做好相关材料的归档保存,纸质材料要求一个项目一个档案袋,学院要设计好存档材料内容或目录,结题存档材料必须至少包括结题申请书、个人结题总结、成果原件或复印件、项目研究总结报告。电子材料妥善保存。

3.各二级学院建立相应的交流工作群(学校不再建立直接服务于学生的交流工作群),保持学院与开展大创计划项目的学生信息传达通畅,方便工作交流。

4.各二级学院于5月10日之前将附件3、4、5电子版(PDF文件)和纸质版(完成学院指导教师、项目专项工作组等意见签字),附件6、10、13电子版(EXCEL文件)和纸质版,附件14电子版(EXCEL文件),整理好后统一报送教务处。请确保附件6、10、13汇总表中数据与附件14成果统计表中数据的一致性。

5.按时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李晨曦,电话:88127480,所有材料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swshijianjiaoxue@163.com,纸质材料需签字盖章。

附件:1.2022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指南

2.2023年各二级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指标

3.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

4.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

5.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

6.2023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7.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8.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申请书

9.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老师工作记录表

10.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1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

12.个人结题总结

13.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14.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统计表

澳门新甫京

2023年4月7日

澳门新甫京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印发

上一条:关于公布2022年度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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