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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三届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日期:2022-01-25 10:54:11浏览数:

 

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引导和推动全省高校聚焦我省“三高四新”战略地位和使命任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广大教师投身教研教改,潜心教书育人,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能力,加快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澳门新甫京展第十三届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14号)及《澳门新甫京教学成果奖实施办法》(湘外经院教字〔2013〕57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十三届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本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应符合以下条件:

1.成果应经过 2 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 4 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2.成果完成人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政治立场正确,师德师风优良。高校的成果完成人应直接承担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下同),一般要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 9 人。

3.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指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的单位,应与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一致。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 3 个。

4.已获得过高等教育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的,不得再次申报。已申报其他类教学成果奖的同一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指标与评审

我校本次拟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12项,共下达26个教学成果奖申报指标,各二级单位拟分配申报指标如下:

二级单位

省级申报指标

校级申报指标

合计

外国语学院

1

1

2

澳门新甫京

3

3

6

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

2

3

5

体育学院

2

2

4

人文艺术学院

2

3

5

音乐学院

1

1

2

职能部门

1

1

2

合计

12

14

26

各二级单位根据下达的项目指标总数量(含省级和校级),初审推荐各单位本次申报的教学成果名单,初审结果无需排序。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教学成果进行评审,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同时将视申报情况拟评出一批校级成果奖。

三、材料报送

各二级单位应于2022年2月22日前报送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1.《第十三届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

2.每个申报的教学成果须提交《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一式5份、《教学成果报告》一式1份、附件材料(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一式 1 份。

3.申报书、成果报告及附件材料请以每一项成果为单位独立装盒(原则上不超过 2 盒)打捆,材料盒正面粘贴成果奖申报书封页。

二级单位汇总整理后,于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版材料报送教务处教研科(新综合楼A202室)电子档材料发送至邮箱810390593@qq.com联系人:向老师;电话:0731-88140631。

附件:1.关于澳门新甫京展第十三届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14号)

2.第十三届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3.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4.教学成果报告格式

                           澳门新甫京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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